1.贯彻学院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课程与学科申报、建设和规划。
2.制定、修订并实施本部门所属课程教学计划,做好教学档案建档、归档工作。
3.审批本部门所属专业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及各类指导书;审批本部门承担课程的授课计划。
4.掌握教学情况,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的教学质量的提高。
5.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课程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践课教学活动,提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形成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6.创新思政课教学,在教学中使用新技术新手段,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开发网络教育资源,形成网上网下教学互动,院内院外资源共享。
7.审核学期授课教师名单,落实教学任务。
8.按照专职教师总体不低于1:400比例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9.根据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制定本部门师资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负责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质。
10.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工作。
11.负责本部门教研室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2.制定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13.依据课程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正确使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建设经费。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学习考察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进一步了解国情、了解世界、开阔视野、丰富教学素材。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