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科部组织11级《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
——赴瑷珲区法院旁听庭审
2011年11月5-24日期间,思政教科部任课教师组织11级部分学生赴瑷珲区法院旁听庭审,开展了《基础》课实践教学。
公审的案件以“失火罪”等刑事案件为主。法庭设审判长一位、审判员两位。首先是开庭环节,由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随后是法庭举证环节,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陈述相关缘由,法庭辩论等环节。
同学们仔细地关注着审理的各个环节。在法庭举证阶段,法庭从案件事实出发,由公诉人进行人证口供、被告人讯问笔录、现场证据的举证并进行确认。庭审过程中的一言一行,每一环节都牵动着同学们的心。同学们仔细聆听,认真记录,旁听席鸦雀无声。经过紧张的法庭审理,这场审判在休庭等待宣判结果中结束。
通过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拓宽同学们的视野,不仅了解到了法院审判的一系列相关程序,还见识了法官的睿智和公诉人的风采。同时,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学习法律的机会,学到了不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经过真实的法庭审判,使同学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威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