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秘书是学院科研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岗位之一,在系(部、中心)主管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是:
1.在分管科研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科研处业务领导。
2.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学院科研制度和办法。
3.负责本部门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和安排,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的科研方针政策精神,积极组织本部门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登记和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与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报送各类科研课题。
4.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管理工作。按照学院科研处的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的申报,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宣传、交流工作。
5.负责做好本部门科研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6.做好本部门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发明的登记、审核、上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7.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年度学术报告计划的拟定、上报、资料整理工作及学术活动的统计工作。
8.做好本部门科研管理系统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科研管理系统、人文社科统计系统、科技统计系统的资料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9.协助科研处督促检查本部门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主动及时了解科研管理系统发布的各种通知,及时反馈,保障信息联系畅通。
10.完成科研处及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