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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9日 11:1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进一步提升思政课老师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113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内容。

首先,由原理概论教研室张昊老师传达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基本内容,十八大以来,法治宣传教育专项主题活动得到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今后五年,是实现国家功能定位、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同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于进一步促进和更好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会上由原理概论教研室要富老师为大家解读了高校老师考核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改革的目标、方向、原则、措施等内容进行展开。第一,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引导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思考,指导合作学习与研究性学习。学校应实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第二,要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高校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第三,合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职称(职务)评定、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继续培养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指导、激励、教育等综合功能。

会上,各位老师积极热议,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姜丽萍作了总结,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首先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坚持把学习宣传法律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普法教育,弘扬法律精神,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评价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关于到一所学校能否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因此,对我们部门而言,能否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是今后部门工作的重点,我们的目的就是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师德优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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